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醉芙蓉(2 / 2)

业者说那些资讯很重要。我如此补充说明。



“我想想喔……”多香子陷入沉思。“我记得你说你先生尽心尽力地在帮忙找。”



“是吗?”我连这种事都说了吗?看来爱丽丝不见,让我心乱如麻吧。我不记得在电话里和多香子说了些什么。



“旅行回来是晚上吧?你说你把行李扔在客厅,哭了起来,是你先生拿着手电筒在庭院里到处寻找。”



我将电话抵着耳朵,走近客厅的落地窗。轻轻拉起蕾丝窗帘,从缝隙眺望漆黑的庭院。客厅的灯光勉强能照射到的地方,可看见醉芙蓉树。上头的花呈现鲜明的红色。这花在白天明明绽放的是白色花朵,一过午后便渐渐转成粉红色。然后到了夜晚,红色就变得更深。据说正是因为这副情景就像是喝了酒一样,才取名为“醉芙蓉”。隔天清晨,花朵就会凋萎,花期仅只一日。



我灵光一闪。脑海里宛如影片倒转一般,浮现通过醉芙蓉树旁,照向自己的手电筒灯光。



“那棵树是怎么回事?”



如此问道的人是我。爱丽丝五月走失时,我在旅行归来后发现家中庭院种了这棵树,那时树上尚未开花。当时芳洋解释花的特性,说是在我外出时种植的。我肯定没有认真听他说明,因为我满脑子想的全是爱丽丝。不过,这棵树确实是当时种下的。



“啊啊,对了。”多香子的声音再次把我的注意力拉回电话中。“过了几天,你是不是说有刑警来找你先生啊?”



我完全没有印象。



“就是那件事啊。听说他在以前的学校教过的女学生突然失踪了。所以警察到处去找相关人士问话。你先生不是回答他完全没有头绪吗?”



我再次定睛凝视着在黑夜浮现的醉芙蓉花。此时一朵鲜红的花朵落地,仿佛象征着凶兆,我因此移开视线。



『米奇宠物服务』的高桥联系我说爱丽丝尚未找到。



“没有一处有收到疑似爱丽丝的尸体。”



高桥急忙挂断了电话。他打这通电话是要我放心,起码没收到爱丽丝的死讯吗?之后,我和芳洋只随便闲聊了几句。我没有勇气提起五月发生的那起女高中生失踪事件。感觉有根小小的刺,从内侧刺痛我的心。



刑警找上家门时,丈夫对心怀疑虑的我是这么说的。可能是因为春假来家里玩的学生中也包含了那名女学生吧。芳洋教过的几名国中毕业生,以前的确曾上门拜访。我回想起自己对其中一名女孩子抱持着奇妙的印象。



她以炽热湿润、尖锐凶狠的视线凝视着我。不过当我直视她,她又飞快地挪开视线。我感受到一股难以言喻、非比寻常的痴狂情绪。



过了一阵子后,警察决定公开搜查,新闻和报纸都登出了失踪高中生的大头照。果然是那个女孩。



“她的家庭环境很复杂,精神方面极为不稳定。之所以会失踪,恐怕也是基于这些原因吧。”芳洋的弦外之音是意指她离家出走。



少女始终没找到,刑警又上门问了两次话。我心想,要是没叫她来家里,就不会卷进这种麻烦事了。我担心若是芳洋目前任职的学校得知了警察的动向,之前提到的那个阴险的教务主任可能会盯上他。不过,由于毫无头绪的关系,警察应该也很困扰吧。



那女孩至今仍未寻获。没多久,她下落不明的新闻便从版面上消失了。加上爱丽丝平安归来,我便把这件事给忘得一干二净。不过,像这样一点一点回顾记忆后,我发现五月旅行返家时的变化,不光只有醉芙蓉。就连铺在客厅中央的圆形地毯也换了。



“我去百货公司闲逛时,看到花样漂亮的地毯,就一时冲动买了下来。”



芳洋这么解释。我为什么会接受这么不自然的说辞呢?之前的地毯是短短几个月前才购入的。他还因为终于找到米色与褐色统一得很雅致、色调与客厅十分搭配的地毯而欣喜若狂呢。



那条素雅的变形虫花纹短毛地毯,不易沾染猫毛,也满足了我的期望。新地毯虽然以米色为基调,但是花纹设计得很杂乱,令人看了眼睛都花了。



“之前那条地毯呢?”我如此询问后,芳洋很干脆地回答:“扔了。”我也只能回他一句:



“真浪费。”这种事情根本无关紧要。与当时爱丽丝不见一事相比,我认为这只是件芝麻绿豆大的小事。



走失的猫、拼命寻猫的憔悴丈夫、被换掉的地毯,以及醉芙蓉树。自己未免也太不敏锐了吧。某种想法开始逐渐成形。散落的拼图碎片正打算各自归位,我却硬是不敢正视那朦胧的思路。



而且从自己口中吐出的叹息过于寒冷,令我浑身打颤。



高桥又联络我了。这次是好消息。在他不断打听爱丽丝的消息下,得知先前在若鲇园十分疼爱丽丝的小男孩,似乎在城山中饲养着什么动物。



“搞不好是爱丽丝。”



高桥声音雀跃地如此说道。我不禁欣喜万分,认为这可能性非常之高。我从那名少年手中将爱丽丝抱过来时,他以凌厉的眼神望向我。然后对着我怀里的爱丽丝,在它耳旁呢喃细语。



虽然我不认为爱丽丝听得懂他的话,但它十分有可能再次潜入短暂栖身过的若鲇园。那个小男孩也许是为了不让爱丽丝再被人抢走,就偷偷把它养在城山的森林中。



“上次我有跟那个去山上玩耍的小男孩说话——”高桥说他实在是不得要领。这也难怪,因为他并不知道小男孩有智能障碍,无法随心所欲地表达自己的意思。



“我问他要去哪里,小男孩结结巴巴地说『要去见朋友』。”



不会有错。爱丽丝肯定在城山里。



高桥在四天后上门拜访。都不知道我等得望眼欲穿,我兴奋地把高桥请进家中,心想他是否已经把爱丽丝带了回来,然而我的愿望却立刻破灭。高桥的模样明显有异。从他充血的双眼和忐忑的举止,看得出他十分害怕。



这是为什么?到底发生什么事了?



“太太。”高桥声音沙哑地说道。“很遗憾地,我并没有找到爱丽丝。”



“怎么会——”我哑然无言。“你有把城山的森林仔细地搜个清楚吗?”



没想到我说完这句话后,高桥竟然全身僵硬,身子微微颤抖。



“不在。它不在那里。”



“那么,那个小男孩呢?他在山里养了什么?”



“我不知道。”高桥立刻一口咬定。“我不知道。我不知道那玩意儿是什么东西——”



“那玩意儿?”我完全无法掌握高桥想表达的意思。那么,少年是在那片森林里饲养其他生物吗?究竟是什么生物呢——?



“总之——”高桥打断我的思绪,连忙接着说:“我无法继续接受搜寻爱丽丝的委托。非常抱歉。”



高桥迅速低头道歉后,就朝玄关走去。



“请、请等一下!”



我连忙追上去。他表示不会收取任何先前在搜索上所花的费用,急忙穿上鞋。



我只能茫然地凝视“啪当”一声关上的房门。



一年的岁月过去,庭院的醉芙蓉花又开始绽放。



我好想念爱丽丝。想抚弄它那身天鹅绒般的毛发;想感受它在我腿上的体温;想用手指描绘它背上的漩涡花纹;想听听它撒娇的叫声。这一年来,我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些事。



失去之后我才恍然大悟,那只聪明的猫将一切都看在眼里。它第一次走失时,我就该顿悟了。然而我却太过迟钝,所以爱丽丝才会又隐匿踪迹——即使我再怎么渴望见到它,也永远见不到它了吧。爱丽丝离去后,我的心开了一个空虚的大洞。如今洞里溢出了黏稠的不明液体。



其实我一年前就知道了,只是我内心始终拒绝承认。去年冬天到春天,丈夫之所以再次热衷于观察野鸟,并非是因为烦恼与教务主任之间的人际关系。那不过是个契机。



事实是因为芳洋与一名女学生过从甚密。正是那名失踪的女高中生——名字叫——没错,相原杏子。怪不得她上门作客时一直凝视着我。我万万没想到,正经无趣,除了观察野鸟外没有其他值得一提的兴趣、只顾着工作的芳洋,竟然会沉溺于这种危险的桃色关系。明明我看穿这点的机会比比皆是——



丈夫以观察野鸟为借口,频繁地去爬城山时,模样很诡异。看起来战战兢兢却又莫名激昂的样子。我还一心以为他是在为职场之事烦恼,也曾怀疑他是否快要得躁郁症了,毕竟因为心病而停职的教师在现代社会并不足为奇。我当时还为了这种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事情操心过。



刑警三番两次上门问话,询问是否曾在城山见过杏子。公开搜查时,新闻报导提到相原杏子也经常去爬城山,因此警方在山中展开了大规模搜索。刑警们离开后,丈夫六神无主地躲进书房中。



我的脑海浮现出一个画面。我曾在丈夫更衣时,看见他背后有奇妙的内出血痕迹,看起来像是齿痕。当我浮现这个想法的瞬间,又马上否定,心想怎么可能。



那或许是他外遇的对象留给我的讯息。若我猜测得不错,对象非她莫属。在城山偶然相遇的两人,是否跨越了不该跨越的那条线?对芳洋而言,恐怕也有逃避现实的意义存在吧。若是新的教学现场过得充实,势必不会鬼迷心窍吧。那肯定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尝到刺激又兴奋的经验。不习惯游戏人间的芳洋,完全无法自拔。



我啃咬指甲。



芳洋手段没那么高明,不可能驾驭得了不知天高地厚的女高中生。尤其是那女孩——有种特别的气息。芳洋越来越虚脱,宛如身体被掏空一样。毕竟是跟学生搞外遇,不可能断得一干二净。一定会纠缠不清,迟迟分不了手。



于是——



那天来临了。我外出不在家的那一天。



无非是芳洋叫杏子来家里,打算把话说清楚,或是女方闯进家门。可以确定的是,应该是一时冲动犯下的事件。我的丈夫杀了杏子。大概是使用锐利的刀具杀的,飞溅的血液弄脏了地毯。不幸的是,爱丽丝就在女孩的脚边。被温热的血液溅满全身的爱丽丝,惊吓得冲出家门。



芳洋目睹了被血濡湿的猫逃跑的画面,所以才拼命地寻找爱丽丝。因为猫毛上沾染的是杏子的血液,那正是芳洋犯罪的证据。找到爱丽丝,前往若鲇园带回时,芳洋之所以会仔细地检查猫的身体也是基于这个原因。园里的幼保人员见状,像是突然想起似地如此说道:



“这孩子跑到我们园里时,身上有好几处褐色的斑点。我们帮它用热水擦拭干净了。”



我若无其事地佯装没听见这句话,但这句话对丈夫而言意义重大。把爱丽丝带回家后,我立刻使用平时不需以热水冲洗的泡沬清洁慕丝,将它的身体清理干净。当时也一样。说起来,爱丽丝的短毛根部附着着褐色的颗粒状物体。我万万没想到那是血液,因此仔细地帮它清除干净了。



我再次啃咬起指甲。



我也可以把一切都当作是自己的妄想,抛诸脑后。不过——



我从椅子上站起来,来到走廊。打开楼梯下储藏室的门,拉开小型橱柜的抽屉。里头放着好几条爱丽丝的项圈。每当它成长,我就会帮它买一条新的,感觉就像是爱丽丝从小到大的成长历史,因此我一条也没丢,好好地收藏起来。



我抽出其中一条。当爱丽丝回来后,我就立刻换掉那条不吉利的项圈。连那条我也还留在身边,想必芳洋并不知道这件事吧。我来到明亮的走廊,把黄色项圈翻过来,呈现起毛状的背面有褐色的污渍,我目不转睛地凝视着那片污渍。



倘若这被断定为杏子的血液的话——?



只要做DNA鉴定,知道是谁的血液也是轻而易举吧。明明很清楚现在家里就只有我一个人,我还是猛然抬起头,环顾四周,然后连忙将项圈归回原处。关上抽屉的手还不停地颤抖。



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缓缓巡视整个房间。小花图案的窗帘、义大利制的沙发组、挂在墙上的雅致静物裱框画。为了家人所准备的舒适场所。我该存在的地方只有这里,我该守护的事物显而易见。



所以,别去追问丈夫了。错就错在那女孩不该诱惑我纯真的丈夫,献出她青春的肉体。



我将视线移向庭院里的醉芙蓉。现在是上午,白色的花瓣开始染上淡淡的粉红色。去年五月,在我外出旅行的那三天中,芳洋一时冲动杀害了杏子,当时肯定是手足无措吧。面对尸体该有多么头痛,没有驾照的芳洋,只能把尸体埋在庭院。在夜晚的客厅灯光勉强能照到手边的场所挖洞掩埋,然后为了遮掩庭院被翻掘过的痕迹,才买了醉芙蓉树回来种。



我想杏子的尸体,如今也依然埋在醉芙蓉之下,被变形虫花纹的地毯给捆着。醉芙蓉花之所以会变红,是不是因为吸取了杏子的血液呢?丈夫每天是以什么样的心情,看着醉芙蓉花转红呢?



不过,我也是共犯。必须忍耐着每年秋季醉芙蓉盛开时,对我们的罪行所展开的告发,在这里继续居住下去。



我迅速地抬起视线仰望城山。



——我不知道那玩意儿是什么东西。



高桥的声音残留在耳朵深处。



唯一目睹恐怖事件的爱丽丝,应该不会再回来了吧。全身承载着自己饲主达到犯下杀业的能量,以及遭杀害女子的恨怨,在无边无际的森林中化成了不同的生物。



帮助爱丽丝变异的,是那名有智能障碍的小男孩吗?



前阵子,市内发生了火灾,一名小学男童命丧火场。就是那个在若鲇园十分宠爱爱丽丝的孩子。据说企图拯救他的幼保老师也身受重伤,而且这个老师正是药局老板的太太。我看着新闻,不住地颤抖。恐怖的事件接踵而来,命运在威吓我们片刻都不能忘怀我们夫妻俩所背负的罪过。



失去年幼的保护者,变得孤零零的爱丽丝将会如何呢?



可是我已无法再踏足那里了。而芳洋依旧持续爬上城山观察野鸟。



“你最好别再去了。”我委婉地规劝,但他也听不进去,好似着了魔般往返那片森林。然后,眼神恍惚地对担心的我说道:



“那里肯定有稀世珍鸟。我想见识见识。目前我只听过它的叫声,是这样叫的。”



然后,他开始模仿鸟鸣声。



“吱吱吱吱!”



我打从心底发毛。



小鸟才不会发出这种声音——大概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