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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节(1 / 2)





  由于牵扯到的人数众多,等他们再从警局出来的时候,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。姑侄三人在路边吃了东西,才搭上回旅馆的公车。路程有些远,他们说了一会话,蒙仁峰困倦地睡着了。

  陆月歌身上挨了不少拳脚,虽然疼但所幸都是皮肉伤,他坐在窗边,望着窗外倒退的灯光楼宇。

  公车在某个站台停靠的半分钟里,他又看到了那个男生。

  他右脚还穿着跑鞋,左脚却穿着拖鞋,脚踝还是很肿,但是没有包扎打石膏,那应该没伤到骨头,估计也不严重。

  他单腿一跳一跳地走,他大哥走在旁边也不扶他,两人说了什么,他就被他大哥瞪眼敲脑袋,然后他才搭着对方的肩膀,慢慢走进了那个装修得很好的酒店大堂。

  国庆期间,虽然传销很多,但风景优美的海市依旧吸引了不少游客,陆月歌却无暇体验这里的风景和人海,一大早,鄢雁平给了他们三百块钱,叮嘱他们注安全,然后就匆忙搭汽车去外省学习了。

  假期的火车票难买,他和蒙仁峰起了大早去排队,结果还是排了两个多小时,才买到了下午三点开往碧西县的站票。

  离发车的时间还很长,两人就背着包去街上走走。蒙仁峰带出来的一千块钱都被骗去要不回来了,他心疼钱,觉得自己太笨了,任陆月歌怎么安慰,他还是情绪不高。

  海市临海,海产虽然丰富,但是价钱其实也不便宜,陆月歌注意到蒙仁峰的目光几次飘过烤鱿鱼的摊子,他就拿10块钱买了4串烤鱿鱼。

  蒙仁峰一边咽口水一边说,“买两串就好了,有点贵了。”

  “比我们学校附近的便宜了,两串就要六块钱呢,这里的肉多还不贵。”陆月歌把两串鱿鱼递给蒙仁峰,姑父走的时候有叫他们拿钱去买些好吃的。

  他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,小时候太苦,总是有上顿没下顿,虽然现在已经是大小伙子了,但是看到吃的东西,还是会有本能的条件反射,像个不会掩饰的嘴馋的孩子一样。

  两人在人挤人的街上逛了一圈,中午的时候就找了个店铺吃东西休息。这家粉店装修一般,顾客倒是挺多,他们就端着粉到店外的雨棚下吃。

  老城区的街道挺窄的,街道两边的店大多都是卖吃的,斜对面就是一家店面很大的“肯德鸡”,进进出出不少人,带小孩的家长,四五成群的中学生,年轻的情侣,他们手里拿着纸袋,大口吃着汉堡,喝着饮料,小勺子挖着冰激凌。

  蒙仁峰的目光悄悄黏在了孩子们手上的食物,连平时不贪嘴的陆月歌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。小孩子总是无法拒绝炸鸡甜筒这些东西,才上高二的陆月歌也只是一个刚满十五岁的半大小子。

  农子剑那时就坐在“肯德鸡”外面的大遮阳伞下,他也看到了那对兄弟,尤其是那个哥哥的眼神,和他那乡下小表弟看见蛋糕时的眼神简直一模一样。

  农子剑点了很多东西,大哥只吃了点就去外面办事情了,他一个人有些无聊地刷着手机,桌上还剩很多东西,他只吃了一个汉堡,山寨的东西跟正版的比果然还是差了不少。

  闲着也是无聊,于是他瘸着腿,去前台又点了一杯圣代和几个蛋挞,打包好后朝对面的粉铺走去。

  陆月歌刚好抬起头来,两人的目光就对上了,农子剑露出笑容,在街对面朝他挥了挥手。

  陆月歌有些疑惑地用余光看看旁边,他应该是在和别人打招呼吧。

  正是午饭的时候,店里人很多,农子剑一瘸一拐地走过来问他们,“嘿,这里有人坐吗?”

  陆月歌把桌子下面的椅子拉出来, “没有,你坐吧。”

  原来刚才他真的是在和自己打招呼。

  “是你啊!”蒙仁峰看到他也挺高兴,前几天被关在那处院子,因为看着年龄相近,他们有说过几句话,所以勉强算是认识,蒙仁峰问他,“你还没回家吗?”

  “下午回,你们呢?”农子剑把手里的东西放到桌子上说道。

  蒙仁峰说,“我们也是下午。”

  农子剑去店里点单,不一会就端出了一碗海鲜粉。

  “你的脚怎么样了?”陆月歌问道。

  “扭到了,不严重,过一两个星期估计就好了。”农子剑回答道,他看到陆月歌的手腕还红红的,是昨天被大个子捉住时反扭留下的,“你没事吧?”

  “没事,都是皮肉伤。”陆月歌看了看农子剑的脸,嘴角紫了,额角有点肿,右边脸上还有几道刮痕,“你昨天流了好多血……”

  “哈哈,没事,都是鼻血,看着吓人而已。”农子剑笑着说道,右边嘴角又现出了深深的梨涡,他掰开筷子,把从“肯德鸡”打包来的东西推到桌子中间,“一起吃吧,我现在想吃海鲜粉,这些买的太多了吃不完,你们帮我吃掉点。”

  陆月歌昨天和农子剑没有直接交流,蒙仁峰和他也只是说过几句话而已,三人基本就是点头之交的陌生人,所以对他的好意,兄弟俩都挺不好意思的,嘴里应着,却只顾吃自己碗里的东西,没动桌上袋子里的东西。

  那时陆月歌身量还没有拔高,脸长得也比较嫩,农子剑想着小孩子都比较喜欢吃甜的,于是他把草莓圣代推到陆月歌面前,又从袋子里找出塑料勺子放到他手里,“弟弟吃这个草莓圣代,不然等下都化了,吃吧,很好吃的。”

  “谢谢哥哥……”东西都递到手里了,陆月歌不知道怎么拒绝,作为交换,他有些迟疑地把手边的塑料袋子打开,里面是几个品相很一般的黄绿色柑子,是鄢雁平昨晚给他们买的,跟对方的“生带”和炸鸡比起来,好像有点寒酸了,所以他很犹豫,“你也吃柑子。”

  农子剑选了一个皮很厚,有很多小凹坑的柑子,“这个好吃!我最喜欢这种水分很少的柑子,谢了啊。”

  蒙仁峰说,“你们口味一样啊,月歌也最喜欢这种皮厚水少的柑子了,你们口味真奇怪。”

  “哪里奇怪了,这种柑子才是最好吃的,对不对?弟弟。”农子剑笑着冲陆月歌扬扬下巴。

  “嗯。”陆月歌有些腼腆地点点头。他很舀了一勺冰淇淋放到嘴里,绵软冰甜的口感在嘴里化开,确实比冰棍雪糕还要好吃很多。

  农子剑和蒙仁峰被关在一个地方过,有共同的话题,他们本身也是话比较多的人,于是两人一口粉一口炸鸡块,再喝一口可乐,不多时就聊开了。

  “我叫蒙仁峰,蒙古的蒙,仁义的仁,山峰的峰,我弟叫陆月歌,陆地的陆,月亮的月,唱歌的歌,你叫什么?”

  “我叫农子剑,农民的农,瓜子的子,刀剑的剑。”

  “咦,还有这个姓啊?”蒙仁峰没有见过这个姓氏,但是觉得异常亲切,“我们是乡下农民,你又姓农,这样说来我们还蛮有缘分啊。”

  “哈哈,我家以前也是在乡下的,后来才搬到城里,其实祖上都是农民,我也是农民的儿子。”农子剑大笑道。

  其实说起来,农子剑以前挺不喜欢自己这个姓氏的,小时候小孩子特别喜欢互相取绰号,他那时的外号就叫“乡巴佬”,因为他姓农民的“农”,天天在太阳下跑皮肤也黑,衣服总是脏兮兮的,跟农村的小孩一样,所以他的花名是“乡巴佬”。

  他长得高,别的小孩打不过他,每次看到他就远远喊他“乡巴佬”,引得众人哄笑,才得意洋洋地跑走。